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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如果要对合同进行解除的话,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要看是否劳动者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不能胜任工作等等情况,那么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的话,企业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企业解除合同补偿的标准。
一、企业解除合同补偿的标准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内容如下:
1、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解除合同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
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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