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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签订需要具备什么内容?

作者:匿名     时间:2018-09-18    来源:互联网

  导读:在纠纷发生后能协商的一般都会通过协商解决,因为协商解决总会比诉讼解决要方便快捷,而要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少不了事故赔偿协议书的签订,那么在事故赔偿协议的签订中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什么内容?

  1、赔偿总额。如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x元人民币。该赔偿款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2、支付方式及日期。如甲方于赔偿款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赔偿款。

  3、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4、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三是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违背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所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有效的。

  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内容的准确把握,是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若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此时不能直接拿着协议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只能依法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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