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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裁员工资补偿计算方法

作者:匿名     时间:2019-03-20    来源:互联网

  妇女本来就是受保护的群体,哺乳期的妇女更加应该受到保护。当单位由于种种原因必须进行裁员的时候,也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我国法律对处在这个时期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哺乳期裁员如何计算工资补偿?本网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哺乳期裁员如何计算工资补偿?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不允许被裁员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裁员范围如何确定?

  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

  同时,法定裁员应当优先留用以下员工: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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