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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后自首的量刑

作者:匿名     时间:2019-04-17    来源:互联网

  如果行为人要上路驾驶的必须有机动车行驶证才可以在道路上驾驶,如果没有驾驶证的则是无证驾驶,无证驾驶行为对道路的安全隐患极大。那么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后自首的量刑是怎样的呢?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后自首的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上述情形都在交通肇事罪的范畴,即主观上是过失犯罪,客观上表现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事故发生,侵犯的法益是交通运输管理安全。而根据撞人之后肇事者的行为和被害者的状况,在法律裁定上会出现不同的结果。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交通事故中,肇事演变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关键在于肇事者的一念之差。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后自首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无证驾驶的情况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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